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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招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政法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校,为适应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经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学位办审核备案批准,特在珠海举办“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一、培养目标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目前我国为在职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又一重要渠道。在职人员通过业余学习,也能获得研究生毕业同等硕士学位。本学科培养方面即: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面系统的掌握“经济法”专业理论和实务知识,达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水平。

  二、课程设置

1

     民法学总论

2

     合同法与担保法

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

     法理学

5

     金融法、税法、票据法

6

     公司法与证券法

7

     中国涉外法律制度与WTO规则

8

     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

9

     经济法基础理论

10

     现代经济理论与政策

11

     国际经济法

12

     知识产权法

13

     保险法、劳动合同法

1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企业破产法

15

     物权法与债权法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读,免试入学,通过资格审查后,由中国政法大学发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形式

 业余学习两年。每门课程均由中国政法大学选派国内知名教授和学科主持人前来授课。授课时间一般每月一次,利用双休日业余时间学习。

 五、考试与发证

 学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证书。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两科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部申请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学费:16000元/两学年,可以按学年缴纳。

 教材资料费:600元/两学年

 报名注册费:200元,报名时一次性缴清。

  
七、开学时间
  
2008年3月份(上课时间见课程表)现正接受报名

  
八、报名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08年3-5月

 报名地址:珠海市吉大吉大路华庆大厦五楼(吉大免税商场后门对面)

 咨询电话:0756-3369863 8837399 3376979 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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